一、消防救火是否收费
公安消防队灭火不收费,因为它的一切费用是国家财政拨款或当地人民政府负担的。同时,出警灭火及救援是消防队的法定职责,不得向发生火灾的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处罚罚款除外)是法律所规定的。
扩展资料:
《消防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第五十条
对因参加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同时也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谎报火警的、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须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二、消防救火费用由谁承担
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救援命令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耗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在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九条 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救援命令或者签有应急救援协议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救援请求后,应当立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